潍坊被正式命名为“山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时间:2017-01-18 10:29:00 点击次数:5116

16日,记者从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2016年12月31日,山东省公示拟命名山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山东省食品安全先进县(市、区)名单,目前公示期已满。潍坊市被正式命名为山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2016年12月31日,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公示办拟命名山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山东省食品安全先进县(市、区)名单。

名单显示,山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有潍坊、济南、青岛、烟台、威海;山东省食品安全先进县(市、区)名单包括沂源县、高青县、滕州市、广饶县、邹城市、新泰市、五莲县、兰山区、禹城市、冠县、博兴县、鄄城县等13个县(市、区,以下简称县)。公示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月13日。目前,公示期已结束。

据介绍,自创建工作启动以来,潍坊市抓统筹,强保障,实行党政综治;抓协作,搞联动,实施部门合治;抓倒逼,促自律,推动行业自治;抓规范,严管控,突出业态整治;抓宣教,提共识,推进社会共治。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有了进一步提升。

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于2016年10月对上述5市、13县开展了群众满意度调查,群众满意度均在70%以上,达到合格要求。2016年11月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2016年12月组织部分省食安委成员单位和中央驻鲁及省级主流媒体开展检查评价。经检查验收和评价,各市、县创建工作整体水平达到验收合格要求。

下一步,潍坊将再接再厉,全力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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