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食品安全】供港食品知多少
时间:2022-07-08 11:11:00 点击次数:5906
     香港大部分鲜活食品来自内地,供港食品安全卫生关系着香港同胞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内地食品是怎样走上香港同胞的餐桌的。
 
  肉类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供港肉类企业需要向海关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购买的肉类原料必须来自取得海关备案资质的活畜禽养殖场和屠宰生产加工企业,且经海关检验检疫合格方可出口。内地准入香港肉类品种包括:冰鲜禽肉、冰鲜猪肉、冰鲜牛羊肉,其中,供港冰鲜禽肉、冰鲜猪肉原料养殖场需要向所在地海关备案。
 
  肉类原料养殖场备案
 
  办理申请:
 
  通过“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向所在地隶属海关提出备案申请。备案以养殖场为单位,实行一场一证制度。每一备案养殖场使用一个编号。
 
  1.注册条件:供港禽肉原料养殖场要求存栏3万只以上;建立养殖场动物防疫制度、养殖管理制度或者全面质量保证(管理)体系,并符合供港澳活禽/活猪养殖场动物卫生基本要求。
 
  2.所需材料:(1)申请备案的养殖场应当填写《供港澳活禽饲养场检验检疫注册申请表》或《供港澳活猪饲养场检验检疫注册申请表》;(2)同时提供养殖场平面图,并提供重点区域的照片或者视频资料。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
 
  办理方式:
 
  1.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https://www.singlewindow.cn/)“企业资质”子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向海关提交申请;
 
  2.“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企业管理”子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向海关提交申请;
 
  3.首次办理工商注册的企业,可以通过“多证合一”的方式同时提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登记申请。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口肉类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向住所地海关备案。
 
  1.办理申请:生产企业通过“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申请。
 
  2.申请材料:《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82号)附件2《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表》。
 
  出境检验检疫
 
  1.出口前申报:生产加工企业应当保证供港肉类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内地的相关检验检疫要求,对供港蔬菜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报检人向所在地海关报检。
 
  2.口岸查验:口岸海关查验符合要求的,准予放行。
 
  蔬菜篇
 
  根据《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38号令)规定,供港蔬菜需来自获得海关备案资质的蔬菜生产加工企业和种植基地,并经海关检验检疫合格方可出口。
 
  种植基地备案
 
  1.办理申请:生产企业通过“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向所在地隶属海关提出备案申请。
 
  2.所需材料:(1)供港澳蔬菜种植基地备案申请表;(2)种植基地示意图、平面图。
 
  生产加工企业备案
 
  1.办理申请:生产企业通过“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申请。
 
  2.所需材料:(1)供港澳蔬菜生产加工企业备案申请表;(2)生产加工企业厂区平面图、车间平面图、工艺流程图、关键工序及主要加工设备照片。
 
  特别提醒:生产加工企业是指供港澳新鲜和保鲜蔬菜的收购、初级加工的生产企业。
 
  出境检验检疫
 
  1.出口前申报:生产加工企业报检时应当提交供港蔬菜加工原料证明文件、出货清单以及出厂合格证明。
 
  2.口岸查验:供港蔬菜经出境口岸海关查验符合要求的,准予放行。
 
  温馨提示:有关标准要求
 
  香港《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第132CM章)于2014年8月1日起实施,明确规定580多种初级农产品和加工食品中可能携带的360多种除害剂的管理措施和限量要求,当前供港肉类药物残留限量、供港蔬菜农药残留限量均需符合该标准要求。企业可自行登录香港除害剂最高残余限量资料库查询(https://www.cfs.gov.hk/sc_chi/mrl/mrl_report.php)。
 
  供稿单位:济南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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